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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政發(fā)〔2025〕39號
張掖市人民政府關(guān)于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通知
各縣區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(mén),市直及省屬駐張各單位:
為保障和監督行政執法主體依法行使職權,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行為,根據《甘肅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》和《甘肅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》規定,以及省政府辦公廳關(guān)于開(kāi)展行政執法證件換證工作的要求,由行政機構申請,經(jīng)市司法局審查,確認張掖市消防救援支隊、張掖市郵政管理局為法定行政機關(guān),甘州區林木病蟲(chóng)害防治站、高臺縣消防救援大隊、山丹縣消防救援大隊、民樂(lè )縣消防救援大隊、肅南裕固族自治縣消防救援大隊為法律法規授權組織。
以上確認的行政執法主體在報刊等媒體上公告,接受社會(huì )監督。未經(jīng)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機構不得行使行政執法權。
張掖市人民政府
2025年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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