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(lái)源:局社會(huì )保障基金監督科日期:2023-03-24
為加強社會(huì )保險基金社會(huì )監督,維護社會(huì )保險基金安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(huì )保險法》《社會(huì )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,現將我市社會(huì )保險基金監督舉報方式予以公布。
舉報提示:
受理范圍:任何組織或者個(gè)人向人力資源社會(huì )保障行政部門(mén)反映機構、單位、個(gè)人涉嫌欺詐騙取、套取或者挪用貪占社會(huì )保險基金情形的行為。
內容提示:舉報人舉報應當提供被舉報人的名稱(chēng)(姓名)和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有效線(xiàn)索;盡可能提供被舉報人地址(住所)、統一社會(huì )信用代碼(公民身份號碼)、法定代表人信息和其他相關(guān)佐證材料,并對所舉報事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現場(chǎng)舉報:舉報人在法定工作時(shí)間內,按照屬地管轄權限,可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(huì )保障行政部門(mén)現場(chǎng)舉報。
張掖市人社局舉報受理時(shí)間:
工作日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8: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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